記者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截至目前,在雲南曲靖“4·7”“4·21”煤礦重大責任事故調查中,檢察機關已對11名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
  今年4月,雲南曲靖市先後發生“4·7”“4·21”兩起煤礦重大責任事故,造成35人遇難,1人失蹤。其中,4月7日,曲靖麒麟區黎明實業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礦發生的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難,1人失蹤;4月21日,曲靖富源縣後所鎮紅土田煤礦發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1498萬元。
  兩起事故發生後,最高人民檢察院立即將兩起案件列為重點案件掛牌督辦,要求雲南省檢察院迅速介入事故調查,嚴肅查處事故背後可能存在的瀆職等職務犯罪,並及時上報查辦情況。雲南省檢察院迅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圍繞事故原因和監管部門履職情況開展獨立調查。分別成立了由省、市、縣(區)三級檢察機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工作組,同步介入事故調查,嚴肅查辦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行為。
  截至目前,針對麒麟區下海子煤礦“4·7”重大透水責任事故,檢察機關已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麒麟區煤炭工業局高家村煤管所所長韓自增、技術副所長黃俊波、安全監管員劉家良,下海子煤礦駐礦監管員馮玲飛,麒麟區煤礦工業局安全科副科長黃永超,麒麟區煤礦工業局煤炭安全監督管理局監管執法大隊採煤助理工程師吳鳳飛等6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
  針對富源縣紅土田煤礦“4·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檢察機關已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徐武嘉、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後所分局局長錢小萬、分局副局長胡鬆林、工會主席王昌懿等4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後所分局駐紅土田煤礦安全監督員黃建華立案偵查。
  據悉,目前案件正在深入偵查中,檢察機關將繼續圍繞所涉瀆職犯罪以及背後可能存在的權錢交易情況開展全面偵查,對構成犯罪的涉案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新華社  (原標題:最高檢掛牌督辦曲靖煤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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